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:
建立完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,关键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, 在法律的框架下,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。据悉, 从实际情况看,省农业农村厅所属的社会组织(协会)制度 还不完善,多数社会组织尚未建立党的组织,还没有将党的 领导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有机融合,党组织的政治核心 引领作用、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。 为确保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、重大部署在所属社会组织的 贯彻执行,不断增强社会组织活力,保障其健康有序发展。
根据 2021 年 10 月 21 日,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书记伍 修强一行来我中心调研要求,我们中心党支部结合领导调研 指示意见,经过充分讨论后,中心党支部就进一步加强省农 业农村厅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建议,现报告如下。
一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所属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加强社 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,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,促进社会组织建设法治化和规范化,加快形成党建引 领、权责明确、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,增强社会组 织自治功能,激发社会组织活力,提升社会组织在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参与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。
二、按照党领导一切,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,在所属社 会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。建议成立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社会组 织综合党委,更好的加强领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。
三、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领导下,在 持续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“双覆盖”的基础上,选派 厅内处室退居二线(或身体健康退休人员)的处级及处级以 下负责同志到所属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,加强对所属社 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。
四、凡是成立了党组织的社会组织,要切实加强党建工作,进一步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。省 农业农村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及时对所属社会组织开展指导, 监督和检查,按照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(可选 派监事成员到社会组织任职开展具体监督工作)。
五、凡是成立了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每半年应向省农业农 村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面报告一次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, 若遇重大事情,重大事件要及时向综合党委汇报。
六、建议厅所属社会组织的优秀党组织书记可推荐到综 合党委通过选举为综合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,参与重大事件决策和对社会组织重大事项等商讨工作。
七、建议每年“七一”建党节期间,综合党委对所属社 会组织开展“星级党组织”评选验收工作,对验收合格的社 会组织予以适当的红色奖励补助(或称“红色津贴”);对社会组织评选上的星级党组织提供政治上的关爱,政策上的支撑、工作上的支持,发展环境上的优化和发展平台上的提供等关爱和支持。
我们将在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指导下,加强和完善中 心党支部各项工作,积极参与省农业农村厅社会组织综合党 委开展的各项活动,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职责,让党旗在培训 中心一线高高飘扬,让党徽在岗位上闪闪发光,实现党建引 领,激发红色引擎,围绕巩固脱贫成果,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开展培训工作。
特此报告,不妥处请指正。
中共四川西部新农村建设培训中心支部
2021 年 10 月 2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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